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銀行法專題研究
Seminar on Banking Law 
開課學期
100-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余雪明 
課號
LAW5031 
課程識別碼
A21 U072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7,8(14:20~16:20) 
上課地點
法1303 
備註
與研究所合開。研究生得另舉行研討會二次。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6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92學年度下學期
一、 課程名稱:銀行法專題研究
二、 英文名稱:Seminar on Banking Law
三、 任課教師:余雪明
四、 課號:A21U0720
五、 班次
六、 學分:2
七、 大綱內容:
1、 課程目標:以我國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如金融控股公司法、存款保險機制、金融重建基金條例等)為中心、從比較法的觀點,對金融體系的監理及相關問題(如國際化、金融危機、國際貨幣制度)加以介紹,使學生有一基本了解,以便從事實務工作及進一步之研究。
2、 課程內容:
(1) 導言:銀行、銀行法、錢(money)付款系統、自由化與再管理、銀行法之沿革、軟性法(soft law)之興起等;
(2) 銀行之種類及業務:分類及綜合經營趨勢、資產及負債面之業務分析(銀行法第三條)、業務與風險;
(3) 銀行之設立與主管機關:各國制度比較、中央銀行之獨立性、管理之方式與監理之原則、跨業經營與安隆案所暴露之問題;
(4) 銀行之控制:銀行之合併與控制移轉之各國法例、銀行法第五十八條及七十四條(轉投資)與金控法;
(5) 銀行的資本:最低資本(銀行法第二十三條)、自有資本與風險資產比率(銀行法第四十四條)、巴塞爾資本適足性架構;
(6) 銀行風險之防範與救濟:衍生性商品及外匯部位等之風險管理、大額放款限制、檢查、存款保險、最後融通、利益衝突、公開原則與銀行秘密法(洗錢防制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反恐)、內控制度等;
(7) 國際金融體系概說:國際貨幣制度、歐元與歐洲貨幣聯盟、歐洲資金市場、官方資金之流動及國際債務問題;
(8) 外國銀行之管理與國際合作:外國銀行進入之方式、美國對外國銀行的管理、國際合作監理之原則、兩岸金融往來與監理之問題。
3、 教材與參考資料:上課分發課程大綱及嬝疙禤?C考試採open book(大學部)或報告(研究生)方式,考評得考慮出席率及課堂上之表現。與研究所合開,大學限三年級以上,學分可計入研究所公法學組及民商法學組。中文參考資料:台灣金融研訓院 銀行法法令彙編(90年5月);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每月一期);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存款保險資訊季刊。較新法令見金融局網址www.boma.gov.tw。英文資料:Macey, Miller and Carnell, Banking Law and Regulation, 3rd ed. 2001;Gruson and Reisner, Regulation of Foreign Banks, 3rd ed. 2000;M. Giovanoli ed., International Monetary Law 2003;R. Cranston, Principles of Banking Law, 1997。網址:imf.org;bis.org;ecb.int;federalreserve.gov;europa.eu.int/eurlex。此外,本人歷次出席國際法學會國際貨幣法委員會會議報告置於法社圖書館reserve desk,請參考,並有其他未分發之資料。

 

課程目標
1、 課程目標:以我國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如金融控股公司法、存款保險機制、金融重建基金條例等)為中心、從比較法的觀點,對金融體系的監理及相關問題(如國際化、金融危機、國際貨幣制度)加以介紹,使學生有一基本了解,以便從事實務工作及進一步之研究。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